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青华校区消防维保服务校内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青华校区消防维保服务已具备校内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青华校区

2.服务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采购预算:5万元/年

4.服务参数

4.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4.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2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4.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4.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4.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5.服务日期:2020年1月1日起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每次付年服务费的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于2014-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在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北师大附中自由校区总务处报名。

2.报名地址:自由大路506号,总务处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608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