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9日起对学校固定资产展开全面清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门自查
1. 时间:10月9日-10月23日。
2. 方式: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打印部门《资产卡片列表》作为清查依据,自行对部门账物逐件核对、核实、核准。如有未贴资产标签的资产需及时补贴。
3. 使用人(责任人)和存放地点要求:
(1) 仪器设备、家具等,务必落实到使用人(责任人)和存放使用地点(要求具体到楼和房间号)。
(2) 公共使用(如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教室、公寓、后勤设施)等固定资产由各单位主管资产的行政领导或者部门主任指定此类资产的保管责任人。
(3) 责任人对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必须签字确认。
(4) 具体存放地使用人等情况,请在资产卡片列表中详细备注。
4. 账物相符的资产,需核对每台设备或家具是否黏贴标签,如发现有缺失现象,做好记录,到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补打标签,逐一黏贴。
5. 捐赠、受赠的资产设备要手续健全,及时上报,入账管理。
6. 部门资产管理员完成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后,上交《××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卡片列表》。内容必须包含清查时间、清查范围(部门账面总资产,总台件)、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及原因。此报告需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并上交总务处备案存档。
7. 各部门管理员对于本次清查完成后,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报废申请单。
二、总务处核查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在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自查基础上,总务处进行帐实核查。主要核实各部门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设备是否有标签,并对本次清查中各部门固定资产情况形成详细报告。
对于各部门管理员提交的部门报废资产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学校统一组织处置,残值上缴财务,严禁私自处理。
清查中如有问题,我们将尽快把问题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尽力协调解决。
三、清查工作时间节点
1.10月23日前,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完成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和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上交签字纸质版《××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报告》、《资产卡片列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部门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申请单》到总务处。
2. 10月30日前,总务处完成核实工作。
以上是对全校各部门清查工作安排,请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请明珠(民办部分)、净月两校区固定资产负责人,根据各校区自有情况,开展相应清查安排,结果汇总后上报高中部,时间截止日期与以上通知一致。
总务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