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以下简称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是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同深圳市教育局合作创办的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坪山区的中心区,项目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规划建成36个班的普通高中,可提供1,800个学位,将于2021年9月开学。

    因教育教学需要,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定于2021    4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3个(拟聘6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研究生、最低学位硕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9日之后出生)。

4. 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毕业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时间及方法

报考时间为:  2021年 4 月 29日至 5 月 13日

应聘者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www.msannu.cn/下载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好个人信息,上传简历及基本材料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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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须与简历合成一个PDF,总大小不超过4M。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和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学校将短信、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参加笔试。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笔试

学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8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8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第一轮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两轮面试,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第二轮面试(试讲)入围人选。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若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只略多于拟聘人数3倍,评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两轮面试合并为一轮,即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试讲)。

  (三)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笔试、第一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按第二轮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递补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学校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或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前,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学校原则上将在正式开学前预留时间,完成聘用手续的办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2.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考点所在地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点所在地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点所在地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②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⑤考试当天考点所在地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38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学校官网:http://www.msannu.cn/

咨询电话:0431—85608996

咨询QQ群:287024949

  本公告由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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