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灭火器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长春市清华路818号)

2.服务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采购预算:3万元/

4.服务参数

1)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灭火器)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灭火器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在使用期间内如发现设备存在相关问题,需及时对产品进行维护、更换。

4)对青华校区600个灭火器设备承担维修保养的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更换药剂并更换年检标识。标明更换的周期,每年一次。

5)在维修保养中发现灭火器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5.服务日期:2023年06月01日-2026年05月31日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灭火器更换维修完成,经验收完成后付款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厂家。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于2019-2022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在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1024日至202210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北师大附中自由校区总务处报名。

2.报名地址:自由大路506号,总务处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608935

20221017

投标人提供资料:

序号

内容

备注

1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

服务介绍


3

产品报价


4

近三年销售合同


5

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


6

售后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