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大附中明珠学校音乐教室及乐队排练室地面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东北师大附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东北师大附中明珠学校(人民大街9000号)
2.2 采购范围:音乐教室及乐队排练室地面维修
(1)工程量清单
体育馆1-3层音乐教室及乐器排练室地面改造 |
工程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材料结构及工艺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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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地砖及灰层拆除 | 620 | m2 | 墙角阴角处灰层剔除干净,基层到原混凝土地面 | |
垃圾运至楼下甲方指定地点 | 620 | m2 | 垃圾灌袋、人工搬运 | |
垃圾清运出场地 | 12 | 车 | 装及卸车、垃圾运至国家规定垃圾点 | |
6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压光) | 620 | m2 | 含水泥砂浆,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 |
30mm厚彩色水磨石(音乐教室) | 320 | m2 | 含水泥砂浆、彩色石子、铜质分格条,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 |
乐器排练室地面自流平 | 300 | m2 | | |
乐器排练室塑胶地板铺装 | 300 | m2 | 厚度2.6mm,耐磨层厚度0.7mm,总重量3.5kg/平方米,尺寸稳定0.05% | |
垂直运输费 | 620 | m2 | 人工搬运 | |
(2)质量保证期为5年。保质期内,售后服务要求接到维修信息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完成该项目维修不能超过72小时。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保障全权负责,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后果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施工方在校园内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原有建筑、道路及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运走,所有施工涉及区域内卫生要进行彻底打扫,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报价。决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2.4 采购预算:19万元。
2.5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决算当年付款95%,5﹪质保金无工程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北师大附中自由校区总务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为及地点另行通知。
5.2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大附中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6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431-85608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