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防雷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3     浏览次数: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防雷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防雷设施维保服务

2.服务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预算:1.5万元/年

4.项目内容:

4.1、建立完整防雷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排查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防雷装置现状,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浪涌保护器等关键部件,形成详细检测报告。制定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教育行业标准的防雷系统整改方案,确保达到第三类及以上防雷建筑物保护要求;

4.2、实现防雷装置动态监测预警

对接地电阻值进行定期检测(雨季前、后各1次,每半年至少1次),确保接地电阻合格)对电源系统浪涌保护器(SPD)进行状态监测,包括压敏电压、漏电流等关键参数;

4.3、保障重点区域防雷安全

教学楼:完善接闪器保护范围,确保覆盖所有屋脊、女儿墙;优化配电系统SPD配置,保护多媒体设备旗杆、高位水箱间等孤立构筑物检测合格;

4.4、建立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

配备备用SPD模块、接地材料等应急物资,承诺12小时内响应故障报修。

在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区域设置防雷安全警示标识,在雷电高发期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发布安全提示;

4.5、实现长效维保与技术升级

建立季度巡检+年度全检的维保机制,巡检重点包括SPD状态指示、接地螺栓紧固情况、接闪器完整性等,每年进行1次防雷系统性能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系统优化建议,确保防雷装置与校园建设同步升级,跟踪防雷技术发展动态,适时引入智能防雷监测系统,实现接地电阻在线监测、SPD状态远程预警等智能化管理功能,该项目旨在通过对学校现有防雷装置进行系统性的检查、测试、维修、更换和升级,确保其符合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要求,有效防范和降低雷电灾害带来的风险,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5. 服务地点:青华校区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须具备吉林省气象主管部门审批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不少于2人《吉林省从事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能力评价证书》;

7.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至少具有三项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年度防雷设施检测,在维保结束前一个月内提供有效的年度检测报告后,支付当年维保费用。

五、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324日至2026年3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到东北师大附中自由校区总务处报名(或邮寄)。

2.报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6号,总务处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08935

              

                                                               2026年3 22

 

 

 

 

 

 

 

 

标书内必备内容:

序号

内容

备注

1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

服务报价


3

近三年销售合同


4

近三年财务报表


5

服务承诺


6

优惠条件


7

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注:报名成功后,标书提交时间等待电子邮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