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灭火器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3     浏览次数: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灭火器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灭火器维保服务

2.服务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预算:3万元/年

4.项目内容:

4.1、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灭火器)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4.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灭火器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在使用期间内如发现设备存在相关问题,需及时对产品进行维护、更换。

4.4、对青华校区600个维修保养的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更换药剂并更换年检标识。标明更换的周期,每年一次。

4.5、在维修保养中发现灭火器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5. 服务地点:青华校区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厂家;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灭火器维修相关设备设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于2022-202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在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全部灭火器检测及维保工作,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当年维保费用。

五、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324日至2026年3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到东北师大附中自由校区总务处报名(或邮寄)。

2.报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6号,总务处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08935

              

                                                               2026年323

 

 

 

 

 

 

 

 

标书内必备内容:

序号

内容

备注

1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

服务报价


3

近三年销售合同


4

近三年财务报表


5

服务承诺


6

优惠条件


7

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注:报名成功后,标书提交时间等待电子邮箱通知。